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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體育課程規劃及選課辦法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體育課程規劃及選課辦法 (全條文PDF檔下載)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110.06.16)通過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112.01.04)修正通過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114.04.23)修正通過
 
重要修改內容如下紅字 :

一、為維持學生基本體能及培養學生終身運動習慣,擬將本校四技和二技學生之必修體育課程劃分為基本運動素養及健康運動能力兩大面向。
二、四技學生原應修滿 6 門 0 學分之必修體育課程,修改為 4 門 ,含 1 門基本運動素養和 3 門健康運動能力之體育課。
三、二技學生應修滿 2 門 0 學分之健康運動能力必修體育課程,修改為 1 門。
四、二技自 114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四技回溯自 113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五、四技一下起,一學期至多可修習 2 門必修體育課程。第一階段選課時,先開放自由選擇修習原班時段之體育課程。第二、三階段選課時,開放全校學生跨學制修習全校體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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