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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北護室外籃排球場夜間借用規程

國北護室外籃排球場夜間借用規程 (2020.10.14)

1. 為規範本校各系所學生於夜間公平使用室外籃排球場,體育室訂定本規程。
2. 室外籃排球場以二個月為一期,於使用前一個月、以系所為單位提出申請。
3. 使用月份定義如下:1-2月、3-4月、5-6月、7-8月、9-10月、11-12月。
4. 夜間時間定義如下:時段一為17:40-19:40,時段二為19:50-21:50。
5. 室外籃排球場有二面,區分為場地A及場地B。
6. 借用辦法:
(1) 使用月份前2-3週,以系所為單位在體育室網頁之場地使用網頁提出申請。
(2) 各系所每次以借用單一時段及單一場地為原則。
(3) 各系所須於體育室人員所約定時間派人至體育室參加場地借用協調會議,若遇到多單位競爭同一時段,未派代表之單位以棄權論。
(4) 同一時段及場地若有二個以上之系所單位申請時,決定原則為先協調、後抽籤。
(5) 各系所成功借用場地後,需正常使用場地,若有以下狀況發生且受人檢舉,將不得申請下一期別之球場使用。不得申請之狀況包括:連續2週低於5人使用球場、不依借用時段使用球場、占用他人使用時段、破壞公物或場地、與人尋釁等。
7. 未盡規範之事項,以體育室行政人員說明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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