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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室會議 - 室務會議 - 2020.2.14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次體育室室務會議記錄
時間:民國109年02月14日(星期五)上午12時00分
地點:體育室辦公室
主席:體育室主任賴世烱
出席人員:學務長黃俊清、教學活動組組長朱碧梧、運保系田政文老師、專員趙曜、行政助理孫光芸
記錄:專員趙曜

一、主席報告:
    原體育室主任王泠教授因屆齡退休,新任體育室主任,由本校運動保健系賴世烱教授 (主任簡介) 擔任,本屆任期為2020/2/1至2020/7/31。請各位老師多多指教。
 

二、工作報告:
1. 體育室108-2 行事曆 (重要行事請參閱本工作報告第4點之校外競賽及提案第2點之校內系際盃)
2. 109年全大運參賽項目計有木球、羽球 (有資格賽)、桌球 (有資格賽)、擊劍、跆拳道和啦啦隊。
3. 108-2學期專兼任體育課教師教學注意事項 (參閱附件)
4. 108年2-5月份校外競賽賽事,詳見下表:
     賽事  -  比賽場地  -  日期
● 109年全國岳王盃木球錦標賽  -  新莊西盛環保公園木球場:3/13 (五) - 3/15 (日)
● 109年全大運桌球資格賽  -  台北體育館:3/26 (二) - 3/28 (四)
● 109年全大運羽球資格賽  -  長庚科大體育館:3/28 (四) - 3/31 (日)
● 109年全大運正式比賽  -  高雄大學:5/2 (六) - 5/6 (三)
● 公開女子組籃球複賽  -  中州科技大學:5/11 (一) - 5/14 (五)
● 一般男子組籃球複賽  -  臺北科技大學:5/7-21 (時間待決)
● 公開女子組排球決賽  -  高雄科技大學:5/7-21 (時間待決)

三、提案:
1. 擬定110年度營繕工程需求表總表。
    決議:編列項目包括:1. 體育館樓頂防水工程補強 (建議配合太陽能板),估約200,000元。2.體育館鋁窗及窗簾更新,估約2,000,000元。3. 體育辦公室地面更新,估約500,000元。

2. 108學年度系際盃錦標賽預計於2020/3/23 (一) 至 4/23 (四) 舉辦,項目包括籃球、排球、羽球、木球、撞球,共五項,請討論各項目規程及比賽時段。
    決議:本校因中國武漢肺炎疫情而延後二週至108年3月2日 (一) 開學,此行程壓縮校內外各活動賽事準備時間,故108學年度下學期之系際盃賽事,所有賽制皆採單淘汰賽。各競賽項目皆以系為單位,規程如下:
    (1) 籃球項目分為男子組和女子組,預賽時間為晚上1800-2130,場地為室外籃球場。前四名比賽移至體育館二樓籃球場地舉行。
    (2) 排球項目分為男子組和女子組,時間為中午1210-1330,地點為體育館二樓排球場地。
    (3) 羽球項目分為男子個人組、女子個人組、男子團體組和女子團體組 (團體組採不重複五人,三點,單雙雙),時間為中午1200-1330或晚上1800-2130,場地為體育館二樓。
    (4) 木球項目為混合團體組 (六人一組,取四人成績)。
    (5) 撞球項目為團體組。

3. 109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運動代表隊填報登錄,討論決定各代表隊帶隊教練及參賽選手。
    說明:參賽項目及人數:木球23人、羽球17人 (需打資格賽)、桌球2人 (需打資格賽)、擊劍1人、跆拳道1人和啦啦隊7人,共計51人。為確保學生參賽安全性,擬由體育室教師或職員擔任職務並登錄。
    決議:各代表隊之帶隊教練如下:女子木球和羽球,教練皆為黃俊清老師 (羽球項目之原教練是韋焰老師,因其跨校資格重覆而不掛名於本校)。男子木球,教練為王泠老師;桌球,教練為朱碧梧老師;擊劍、跆拳道和啦啦隊,皆由體育室主任賴世烱擔任教練。各代表隊之選手如說明。
 

4. 臨時動議:

       體育室主任賴世烱提議,未來可在四技三的體育(五)和二技一的體育(六)課程中,新開設一門興趣選項體育課程,名稱為「運動裁判法」。舉例來說,本學期開在週二上午 10:10 - 12:00 之體育課有三門課:資四三A - 籃,健四三B - 舞,運四三A - 桌。這三個班的學生是混著選修這三門課的,若有新增這門「運動裁判法」(可簡稱為「裁」),實際操作上便是要將「籃、舞、桌」三者減去一個,至於要減去哪一門課,這是可以討論的;因為總有學生不喜歡籃舞桌這三個選項的,也總會有老師有能力有興趣開設運動裁判法的。此門課之學科和術科要求並重,其課程目標旨在培養本校學生認識田賽、徑賽、基本球類運動(如籃球、排球、羽球、木球)、或台灣常見運動之比賽規則、賽制規劃、和裁判法,進一步可應用所學知識而在實際運動比賽時、擔任見習裁判或記錄人員,如此可以支援本校校慶運動會、新生盃、系際盃等相關賽事。學務長黃俊清認為此提議頗佳,學生支援校內相關體育賽事時,可採認為服務學習課程之服務時數。如將新增本課程,僅需協調能夠授課之教師、之後經過體育室室務會議決議即可。

 

5. 散會 (14:05 會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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